全校教职工:
截至目前,部分教职工尚未办理还本付息和换券手续,请教职工仔细核查持券情况,及时补办相关手续,避免个人损失。
特别提示:尚未办理2012年9月17日发行集资券的还本付息和换券手续的,按2016年9月3日通知,60%应办理退本部分逾期已不再计息,其他批次(2004年7月12日发行、2007年3月26日发行、2008年1月08日发行、2008年5月28日发行、2009年1月13日发行、2010年4月06日发行、2010年12月19日发行)按当期还本付息通知已不再计息。
计财处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