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第三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陕高教生办〔2016〕1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全国信誉第一的网投平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案例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获得国家二、三级心理咨询师(员)资格认证的辅导员老师
二、案例要求
1.参评案例必须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典型性、规范性;
2.每个案例字数限制在3500字以内(具体格式见附件)。
三、报送时间
2016年10月25日前
四、相关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动员相关老师积极撰写案例,踊跃投稿;
2.所有参评案例均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学工部柯小敏老师;报送邮箱:162207329@qq.com。
附件: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第三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