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接安康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电子政务项目评审专家》(安电政办函【2019】11号)文件通知,市电子政务办公室拟向全市范围内征集电子政务项目评审专家,建立市电子政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政务专家主要职责
参与全市电子政务建设有关规划、工程、重点项目论证、评审和验收等工作;协助制定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和方案;对全市电子政务建设提出建议,做好咨询;承担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征集范围和要求
全校从事电子政务、信息技术、网络通讯、网络安全、信息经济、云计算与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以及信息化项目审计、政务信息化发展规划、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教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人才。
三、专家推荐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
(二)熟悉电子政务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并具备行业内5年及以上专业经验;
(三)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四)能严守保密纪律,对参与评审的信息化项目所有相关信息、资料能恪守保密义务,能够公平、公正的履行职责;
(五)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
(六)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电子政务项目评审工作,并接受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的监督管理。
四、专家的管理
(一)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对电子政务评审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经审核,符合评审专家条件的,录入市电子政务专家库。
(二)市电子政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本次推荐结束后,专家所在单位或专家本人根据专家信息变化情况,及时告知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进行专家信息更新和补充。
(三)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对电子政务评审专家的考核。在电子政务项目评审活动中,若发现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的,经核实后,立即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将相关线索移交有关方面依法依规处理。
五、申报程序
(一)推荐工作采取个人自愿、单位推荐、行业推荐或自我推荐的方法。被推荐人员均需填写《安康市电子政务专家信息登记表》,并附身份证、相关专业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具备所申报技术评审专业能力的相关材料。申报资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于2019年6月21日前报送到科研处成果科。
(二)经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审查符合技术评审专家条件的,登记录入市电子政务专家库。
(三)本通知集中征集结束后,如有符合条件的专家可单独申报。
联系人:陈强 联系电话:3261801
科研处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