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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考试时间:2009年10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     考场安排及监考教师 
| 考试教室 | 学生准考证号 | 监考教师 |  
| 2203 | 001―035 | 刘铁     张利   |  
| 2303 |      036―072 | 黄兆霞    杨高翔 |  3.     参赛学生名单: 2203考场共有35名学生参加考试,考试学生名单如下: 
| 曹磊   牛希望   田湘源   张鸾     杨强   杨静    程燕晓   肖明   靳艳文  汪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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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婷   袁伟     冯程     温延玲   齐伟   吕建慧  杨娥     姚勇   柯尊成   席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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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松慧 时浩智   贾婷     王青利   武雪   杨晓丽  朱炜    郝鹏飞  江浩   李晓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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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苗苗 樊瑜瑜  樊欢欢   王帅   刘显旭  |    2303考场共有37名学生参加考试,考试学生名单如下: 
| 贺灵   刘永霞   蒋红梅   赵娟妮   赵克   李敏  周欢  王毅娟   李青松   曹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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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玉岚 高伟超  郭亮亮  赵海涛   武元波  唐江伟  卫水宁  胡莉莉  白宇  王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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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龙   李晓运   王磊   柳亚丽   惠磊    刘珲    强庆兰  孟庆娟 李小青 程鹏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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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晓宁  胡苗苗  陈道磊  李培培   卫亚宁   张磊   周敏   |  
|   |        4.     考场纪律: 2009年全国首届大学生数学竞赛考场纪律   一、考生必须按照考试规定的时间,于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要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按考号顺序隔位就座,将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放在桌面,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可带必要的文具,但手机及其他电子通讯器材、电子辞典等物品原则上不能带入考场,已带入的,要关闭电源统一由监考人员管理。所有书籍、笔记等不得带入考场座位,必须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如在考试中违反上述规定或发现使用上述电器者,按违反纪律甚至作弊处理。可使用普通计算器,但不许使用有记忆储存功能的计算器。 四、考生的试题、答题纸、草稿纸等考试用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严禁考生自带纸张。所有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写在试题纸或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答题时必须写清题号。 五、考生遇到试题字迹模糊,试题分发错误等问题,应举手请监考教师处理,不得询问或试探与解题有关的问题。 六、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考场内不得说话、吸烟,不得抄袭,不得以任何方式夹带和传递纸条,不得互借计算器,不得请人代考和代他人考试。 七、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答完的试卷应将卷面朝下放置。考试终了考生应立即停笔,在座位上等待监考人员收卷清点后,方可离场,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一律不准带出考场。 八、在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否则按交卷处理。(特殊情况经监考老师同意,在监考老师陪同下中途短时间离开考场) 九、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凡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违反上述纪律和作弊的,应以监考人员或巡考检查人员的当场判定为准,按违纪或作弊认定。     全国首届大学生数学竞赛组委会 2009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