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启动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建设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18号,详见附件),学校要求各二级学院都要认真阅读教育厅通知文件,深入领会建设目标、思考建设内容,结合本院系的专业建设工作,加强支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建设,并决定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建设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报学院要按照“抓培育、重过程、求实效”的思路,精心组织,充分讨论,做好建设规划,然后填写《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申报书》(见附件),准备支撑材料.
2. 请于5月25日(星期三)17:00前,将《申报书》一式5份、支撑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并发送电子版至67036910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史丰,09153261824
附件:关于启动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建设工作的通知(http://www.snedu.gov.cn/news/jiaoyutingwenjian/201604/29/10606.html)
教务处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