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与部分中东欧国家签署的互换奖学金项目协议,鼓励与中东欧地区有关国家高校与研究机构开展科研合作和人员交流。国家留学基金委拟选拔合格人选,通过与中东欧地区有关国家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赴国外留学。现在全校学生范围内报名:
一、选拔范围:全国信誉第一的网投平台全日制本科生
二、拟赴国家:保加利亚、马其顿、拉脱维亚、波兰、捷克、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克罗地亚、塞尔维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立陶宛
三、报名时间: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3月5日
四、申请受理时间与方式
根据有关互换奖学金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申请人需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准备相应书面申请材料及外联材料。网上报名时间一般为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3月5日(详见各互换奖学金项目的具体介绍)。请有意申报的同学按照项目要求准备书面申请材料,并于2016年3月5日前将网上申报材料、外联材料及《十大赌博靠谱信誉的平台公派留学申请表-学生用表》提交至所在学院,经学院统一面试选拔后与2016年3月8日前推荐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由于申报时间在假期,请各院系通过与学生的联系渠道通知到学生。
每个国家的选拔标准、资助标准和所需的申请材料有所不同,具体标准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请详细阅读附件,或登录“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2016年留学项目专栏”→“7.政府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后选择留学国别后进行查询下载http://www.csc.edu.cn/require/huhuan.asp
四、选拔、评审、录取办法
1.选拔流程:学生申报——二级学院选拔、面试——学校有关部门联合评审——公示——报教育厅和留学基金委选拔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统一向对方政府提交评审合格的留学候选人的对外联系材料。最终录取结果以对方政府通知为准。
五、对外联系及派出
1.经审核合格的留学候选人的对外联系材料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提交对方政府。对方政府一般于2016年7-8月通知录取结果。
2.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派出时间一般为2016年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对方政府通知为准。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3.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崔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915-3288082
地址:江南校区南院行政楼101室 E-mail: gjc@aku.edu.cn
QQ咨询:223788970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