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为了做好学校2013年度档案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部门应确定专人负责档案归档工作,按要求完成档案归档工作。
二、各院系、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及档案人员(包括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于3月18日前报学校办公室信息档案科登记备案(3261529)。
三、各院系毕业生合影照片以班为单位整理归档,照片背面注明对应人姓名。
四、时间安排:
时 间 |
部 门 |
3月17日~4月11日 |
12个院系 |
3月17日~5月9日 |
招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就业处、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监察处(纪委)、宣传部(统战部)、工会、团委、审计处、保卫处、图书馆、计划财务处、后勤保障处、教学评建工作办公室、合作与发展处 |
3月17日~6月6日 |
学校办公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部(党校)、人事处(离退休管理处)、教务处、科技处、基本建设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江北校区管委会办公室、资产经营公司 |
档案工作是学校基础性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希望各院系、各部门高度重视,明确分工,积极配合,按时完成2013年度档案归档工作。
学校办公室
2014年3月17日